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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易門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特大穿山甲甲片走私案,涉案金額高達4368萬余元。
穿山甲作為全球極危物種,在我國被列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然而,在高額利潤驅使下,仍有不法分子肆意捕殺、交易,穿山甲種群急劇減少,其生存受到極大威脅。2024年8月,易門警方在青龍廠檢查站查獲一批物資,疑似穿山甲甲片。警方順藤摸瓜,在安徽省亳州市宋某某處查獲裝有穿山甲甲片的快遞75件。經鑒定,這批穿山甲甲片重達315千克,均為馬來穿山甲甲片,價值高達人民幣4368萬余元。
據(jù)調查,這起走私案的背后隱藏著一條跨境走私鏈條。2024年4月,廣東省的葉某某、安徽省的宋某某與境外人員“阿力”商定,從印度尼西亞購買穿山甲甲片走私入境販賣牟利,“阿力”負責購買貨物,葉某某負責運輸,宋某某則負責銷售。涉案穿山甲甲片陸續(xù)分批通過郵寄方式從印度尼西亞走私至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后,葉某某聯(lián)系當?shù)貜氖驴爝f工作的崔某,崔某又邀約同樣從事快遞工作的李某某。兩人明知郵寄的是穿山甲甲片,仍利用工作之便,通過快遞分批將涉案穿山甲甲片發(fā)往安徽省亳州市宋某某處。
易門縣人民法院對這起走私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法庭上,公訴人指控,被告人葉某某、宋某某犯走私珍貴動物制品罪,被告人崔某、李某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4名被告分工明確,形成“采購—運輸—銷售”完整鏈條。
法庭上,被告人葉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提出辯解,稱自己并未參與采購,對“主要作用”的指控提出異議。其余3名被告人對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實均無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但由于本案案情復雜、涉案金額巨大,易門縣人民法院將擇期宣判。
主審法官郭曉玫在庭審結束后呼吁廣大群眾:“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保護野生動物事關生態(tài)平衡,任何非法交易、運輸行為都將面臨法律嚴懲,勿為牟利觸碰法律紅線。”
來源:玉溪市融媒體中心
撰文:孔艷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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